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备案与监督管理的政府部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登记、年度检查、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等职责。
民政部制定的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部门规章,系统规定了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募捐方案备案、募捐信息发布与监督管理要求。
慈善组织为组织和管理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费用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且管理费用并不等同于"人员工资+行政办公支出"。
规范基金会登记、组织机构、财产使用与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是基金会设立与运行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与保障。
对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前置审查的政府有关部门或授权组织,在双重管理体制下承担设立审查、年度初审与业务监督职责。
在建立合作、接受捐赠或实施资助前,对合作方、捐赠人及项目相关方的资质、信用、合规与声誉风险进行的核查评估,是公益组织的前端防线。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分为可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与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
为解决特定社会问题、在限定时间与资源条件下开展的一组有计划、有目标的公益性活动,通常包含需求评估、设计、执行、监测、评估与结项六个阶段。
基金会在基本账户下设立的、以特定公益目的或捐赠人意愿设立的专项资助单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基金会统一管理并承担责任。
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者购买的、覆盖志愿服务期间人身意外伤害等风险的保险安排,是高风险与涉及未成年人服务场景的必备保障。
由监测(Monitoring)、评估(Evaluation)、公信力(Accountability)与经验总结(Learning)四支柱构成的公益项目全程管理体系。
社会组织从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专项资助与奖励资金,其取得与使用需符合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管理要求。
我国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2016年施行、2023年修订,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修订后版本,系统规定了慈善组织、募捐、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与监督管理。
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需向民政部门备案。
由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确认的资格,取得后捐赠人向该组织的捐赠可依法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比例扣除,资格实行名单制管理并设有效期。
慈善组织与发起人、捐赠人、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应当履行内部决策、回避表决与信息公开义务,不得损害组织利益。
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选定的、接受慈善服务和资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选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监督。
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对员工、消费者、社区与环境所承担的责任,涵盖合规经营、道德采购、员工关怀、环境保护与公益参与。
为开展募捐活动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在募捐方案中载明并从严控制,不得从募捐款物中列支与募捐无关的费用。
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应当出于自愿、无偿,且一般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技能。
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集财产的活动,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在募捐前将募捐方案向民政部门备案,通过规范渠道公布募捐信息。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与治理(Governance)三个维度的非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衡量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与风险。
慈善组织依法取得并用于慈善活动的全部财产,包括发起人捐赠、资助的财产、募得财产以及增值收益等,应当全部用于慈善事业并遵循专款专用原则。
由企业出资发起设立、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公募基金会,兼具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专业性双重属性,需重点防范品牌混同与关联交易风险。
社会组织的内部监督机构,依法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履职,理事及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不得从组织获取报酬。
我国首部志愿服务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系统规定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与保障促进措施。
用投入、活动、产出、成效、影响五个层级描述项目因果链条的可视化工具,是项目设计、指标设定与评估的基础框架。
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在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分为限定性净资产与非限定性净资产,反映组织可持续运作的财产基础。
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原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非),常见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社工服务机构等一线服务载体。
民政部门向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颁发的、允许其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的资格证明,一般要求组织依法登记满一定期限并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与财务制度。
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重大事项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
社会组织为实现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与信息真实,通过岗位分离、授权审批、会计控制与监督检查等机制建立的一套自我约束制度安排。
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进行的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分为1A至5A五个等级,5A级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依法成立、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是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与税前扣除资格的前提身份。
对社会组织在登记治理、募捐活动、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与税务处理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系统检查与评价,识别风险点并提出整改建议的专业活动。
衡量志愿者服务投入量的基本计量单位,通常按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计算,是志愿服务统计、激励与项目核算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