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财产
慈善组织依法取得并用于慈善活动的全部财产,包括发起人捐赠、资助的财产、募得财产以及增值收益等,应当全部用于慈善事业并遵循专款专用原则。
## 定义
慈善财产是指慈善组织的财产,包括发起人捐赠、资助的创始财产,募集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取得并应当用于慈善活动的财产及其增值。
## 使用原则
- 专款专用:募捐财产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
- 不得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慈善财产
- 最必要原则:管理费用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 安全原则:保值增值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
## 确需变更用途的情形
捐赠财产确需变更用途的:
- 有捐赠协议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 无协议或无法联系捐赠人的,应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向社会公开说明
## 剩余财产处理
慈善项目终止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没有约定或无法执行的,应当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 实务提示
"沉淀资金"是财产管理中的典型问题:项目已完成但资金长期挂账,既未使用也未处理,容易在检查中被认定为财产使用效率低下。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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