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捐
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集财产的活动,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在募捐前将募捐方案向民政部门备案,通过规范渠道公布募捐信息。
## 定义
公开募捐是指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财产的活动,通常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义演义卖、通过广播 television 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募捐信息等方式开展。
## 前置条件
1. 主体必须是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2. 募捐前应将募捐方案向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3. 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及本组织网站等渠道公布募捐信息
## 与定向募捐的区别
- 对象不同:公开募捐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定向募捐面向发起人、理事会成员、会员等特定对象
- 资格要求不同:公开募捐需要资格证书;定向募捐自登记或认定之日起即可开展
- 监管强度不同:公开募捐需事前备案、事中披露、事后公开使用情况
## 合规要点
- 不得宣称"已备案"的误导表述,备案不等于政府背书
- 募捐财产必须专款专用,按募捐方案或捐赠协议使用
- 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得款物情况
注意: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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