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与资金合规包
共 9 条词条系统化的主题知识单元
从公开募捐资格、募捐方案备案到慈善信托、专项基金与捐赠票据,覆盖募捐全流程的合规要点。
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集财产的活动,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在募捐前将募捐方案向民政部门备案,通过规范渠道公布募捐信息。
募捐与资金
民政部门向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颁发的、允许其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的资格证明,一般要求组织依法登记满一定期限并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与财务制度。
募捐与资金
慈善组织自登记或认定之日起即可面向发起人、理事会成员、会员等特定对象开展的募捐活动,无需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但仍需遵循自愿、无偿与专款专用原则。
募捐与资金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前,需将包含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地域、受益人范围、募集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处理等内容的方案向民政部门备案。
募捐与资金
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需向民政部门备案。
募捐与资金
基金会在基本账户下设立的、以特定公益目的或捐赠人意愿设立的专项资助单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基金会统一管理并承担责任。
募捐与资金
由民政部统一或者省级民政部门指定的、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慈善组织应在指定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募捐与资金
慈善组织等接受捐赠后向捐赠人开具的法定收款凭证,是捐赠人享受税前扣除的重要凭据,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并按规定申领、使用与核销。
募捐与资金
为开展募捐活动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在募捐方案中载明并从严控制,不得从募捐款物中列支与募捐无关的费用。
财务与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