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记录
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培训情况与表彰奖励情况所作的客观记载,是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唯一依据。
## 定义
志愿服务记录是指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单位对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情况所作的客观、真实的记载。
## 应当记录的内容
- 志愿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
- 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
- 志愿者的培训情况
- 志愿者获得表彰奖励的情况
- 志愿者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 记录基本要求
- 如实记录,不得伪造、变造
- 及时记录,一般在服务结束后及时录入
- 可追溯,有签到、签退、活动台账等原始凭证支撑
- 可查询,志愿者本人可以查询、复制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
##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如实出具,不得拒绝,也不得出具虚假证明。
## 实务提示
记录造假(虚增工时、虚构活动)是志愿服务领域的突出风险,一旦查实将影响组织信用与等级评估。建议采用"活动发布—报名—签到—签退—评价—归档"的闭环流程,以系统数据自动生成记录。
参考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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